关于重新办理学校教工周转房(康盛园公寓)入住登记的通知 时间:2013-06-09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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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教职工周转住房登记表.doc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转房管理,提高学校周转房的周转功能及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新教工入校后有房居住,根据北京印刷学院《关于青年教职工入住康盛园公寓(周转房)的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有入住(含已入住)学校康盛园公寓(以下称周转房)的教职工,请于2013年6月28日前,到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重新填写入住登记表(申请表从资产处网上下载)。截止2013年6月28日,未填写入住登记表的教职工,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对于入住周转房3年内(含3年)的教职工,周转房有偿使用费仍按所签协议执行;对于入住周转房3年以上的教职工,周转房有偿使用费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学校规定执行。对于入住周转房3年至5年(含5年)每月按现价3倍收取;对于入住周转房5年以上的教职工,周转房有偿使用费参考市场价格收取。
3、对现居住在周转房的教职工,而本人在2013年7月12日后不在居住的教职工,请于2013年7月5日前,办理退房手续,并于2013年7月12日前退房。未办手续及退房者,将从2013年7月起,从本人工资中扣缴周转房有偿使用费。
4、周转房内由学校配备的家具及设施,若属人为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对于居住人居住期间自行装修部分,学校一律不予补偿。
5、周转房严禁转让、转借、转租以及私自调换使用或改变周转房居住用途。一经查实,学校收回周转房,并从本人居住之日起有偿使用费按市场价格补缴,并给于适当处罚。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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