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资产保管人申请,由资产所在单位不少于3人技术鉴定组鉴定及单位负责人批准、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初审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后,现将2025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申请拟报废处置资产信息进行校内公示。
各单位如有需求,请在公示期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办理资产调剂手续。
公示及资产调剂办理期:2025年10月17日--10月23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沈大伟,电话:60261070
附件1:第三批拟报废资产明细-设备
附件2:第三批拟报废资产明细-家具
附件3:第四批拟报废资产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