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18年12月26日北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紧急会议的要求,各高校要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事故的教训,立即部署开展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坚决遏制危害校园安全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月27日至12月30日,各单位对所属区域再次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对本单位负责和使用的实验室、研究室、会议室、研究生学习室、画室、专业教室和其他房间及公共空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如不能立即排除隐患的,原则上采取封存暂停使用的措施。
(一)具体检查范围:严格落实二级单位安全稳定岗位责任制。对未划定安全责任的空间(房间)将视为多余空间(房间),由学校收回,暂时封存,暂停使用。
(二)具体自查内容
1.普通空间:电源连接及其线路和器件、空调、门窗、给排水、UPS电源、一键断电、钥匙管理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实验室:一键断电,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连接,室温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换气装置,废弃实验物品存储处置,危化品柜,危化品暂存室,危化品采购、存储、领用、返库程序(手续),实验室安全制度,学生培训,安全责任人等是否完好、规范和健全。
3.研究室、办公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房间和公共空间的安全状态,清除杂物和擅自堆放的物品,并采取必要措施排除堵塞消防和安全通道、易引发火灾、破损、泄漏、倒塌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学校抽查等配套措施
(1)12月27日下午,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对全体参加化学类实验的在校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各相关单位寒假前适时安排由任课教师(指导教师)或实验员对全体参加实验环节的本科生(尤其是需进入实验室进行毕业设计的本科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12月30日前,实验室管理处、安全稳定工作处组织对实验室,特别是材料和化学类实验室、危化品暂存室进行检查,请相关单位务必在12月30日前完成对上述实验室的安全隐患的查排工作。
三、12月29日下班前,各本科二级教学单位按照上述自查范围和要求,将自查结果和采取的安全隐患排除措施书面报送学校实验室管理处(需要牵头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的公章)。主要报送内容如下:
(一)明确隐患存在的空间;
(二)明确隐患内容;
(三)明确整改措施;
(四)明确整改时限;
(五)明确整改责任人;
(六)如客观条件暂时不能整改达标,需明确关停时间;
(七)明确自查及相关活动、教育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组织者、主讲内容等。
四、12月30日前完成全校消防安全设施的查排和维保检查。
实验室管理处 安全稳定工作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