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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的通知 时间:2025-05-23 来源: 作者: 

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依据上级最新文件《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25〕403号)及学校相关文件《北京印刷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印院发〔2024〕80 号)、《北京印刷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印院发〔2022〕102号)等(以上文件详见附件1),针对目前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中出现或反馈的各类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低值易耗品管理

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时登录学校低值易耗品系统,对本部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所购置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梳理、清点,规范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等环节(建议各单位结合学校文件及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本单位低值易耗品的购买、入库、验收及领用程序)。

二、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

1.资产及时入库。请各单位务必提醒本单位老师所有新购入资产都应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对所属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定期清查,排除已购置资产未及时入库或入账的情况。关于固定资产入库流程详见附件2《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入库操作流程图》。

2.定期清点、做好变更登记。请定期清点本单位所属资产,核查资产标签粘贴情况,对于资产使用人及使用地点请及时更新,其中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更新在资产系统中直接提交申请即可,更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普通信息变动操作流程图》, 使用人的更新需要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同时报送纸质盖章版的移交清单,移交清单模版见附件4《教职工固定资产交接清单》(用于部门内部交接)和附件5《北京印刷学院仪器设备内部调拨单》(用于部门外部交接)。对于本部门的闲置固定资产需及时处理,符合进入学校“公物仓”的资产(详见文件附件6 《北京印刷学院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可通过填写公物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7 《北京印刷学院公物仓资产调入申请单》),将资产放入学校“公物仓”由国资处进行统一调配,其他资产通过报废处置、调剂或调拨等手续加强资产使用效益,杜绝闲置资产的出现。

3.加强固定资产移交管理。学校各单位工作人员离任、退休或调动,应对其名下所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交接。请全面自查本单位近年离任、退休或调动人员办理资产交接情况,对于已离任或已退休却未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情况需及时处理,更新资产交接使用人及保存地点,完善资产移交手续。请各单位确保近年离任、退休人员名下资产为零,后续资产处将陆续核查并对无资产的离任、退休人员账号作停用处理。

4.做好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资产报废需从严控制,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资产不予报废,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待报废资产由申报单位按照附件8《北京印刷学院资产报废处置流程》相关规定流程办理,并填写附件9《北京印刷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单(<10万)》或《北京印刷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单(≥10万)》,部门签署同意处置意见盖章之后递交资产处。待报废资产在处置之前各部门应妥善管理,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堆放丢弃。未经资产处认定,不得拆除部件,确保回收处置资产的完整性。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数字校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