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4年度第一批资产报废处置由资产所在单位和保管人申请,经资产所在单位不少于3人技术鉴定组鉴定及单位负责人同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及学校审核批准,上报北京市教委备案后,依照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过渡期资产报废处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交由北京市产权交易所进行处置。现已完成全部处置流程,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9日
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家具资产报废处置明细
2024年度第一批设备资产报废处置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