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实验室:
为规范我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见附件1)管理,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现提出如下要求:
1、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需要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经实验室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部、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审核。
2、每个申请使用单位必须到保卫处签署《北京印刷学院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责任书》(见附件3)。
3、学校每年组织两次(5月份、11月份)易制毒化学品集中采购,由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全校实验室申购总量,报保卫处审核后,向大兴区公安局禁毒大队提交采购申请,经批准和备案后,从学校中标的化学试剂供货服务商处集中采购。学校计财处根据各实验室的实际采购量从各自项目经费中付款记账。
4、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设有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储存柜,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制度,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实验室禁止购买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
5、凡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见附件4),详细记录进货、使用、报废、库存等情况,相关记录至少保存2年,并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学校禁止实验室私自采购、使用、处置易制毒化学品。因私自采购、使用、处置易制毒化学品而发生的问题,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7、各实验室2015年上半年的采购申请,请于2015年5月29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等。 电子版发至邮箱 cwh@bigc.edu.cn;咨询电话171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