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北京市教委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的反馈意见(共15项),我校危化品安全隐患问题十分突出。为及时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消除隐患,防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依照“全覆盖、无盲区”的原则,对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实验室的使用、存储区域、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
2、存放、处置、排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管理是否严格规范;
3、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名称、数量是否有明细,领用台账是否健全;
4、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
5、防火、防爆和防盗措施是否完善;
6、是否建立本实验室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研究生、本科生进入实验室是否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并掌握基本安全操作技能。
各实验室/研究方向/房间请按照附表的内容,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和预案,按照具体房间和具体负责人逐项落实,并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本学期放假前集中检查时提交。(附表可按实验室整体填报,如每个实验房间分别设有负责人,则按每个房间填报。)
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