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资产保管人申请,由资产所在单位不少于3人技术鉴定组鉴定及单位负责人批准、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初审并组织完成校内外专家论证,现将2026年第一批和第二批申请拟报废处置资产信息进行校内公示。
各单位如有需求,请在公示期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办理资产调剂手续。
公示及资产调剂办理期:2026年3月10日--3月16日
联系人:沈大伟,电话:60261070
附件1:第一批拟报废资产明细
附件2:第二批拟报废资产明细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