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本批批量价值超500万以上资产报废由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申请,经资产所在单位不少于3人技术鉴定组鉴定及单位负责人批准、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及学校审核,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市教委所属过渡期资产报废处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同意,交由北京市产权交易所进行处置。现已完成了全部处置流程。
附件:报废资产明细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