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定于2023年3月7日上午10:00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各类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库等重点场所。
二、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相关内容逐项对标检查。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实验室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与环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与运行情况;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而开展的其他有关工作等等。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彭红 刘益
成员:齐英群、高振清、李桐、马兴彦、张改梅、齐元胜、续明进、胡婷、史民峰、朱磊、邵海翁、吴永格、李阳、韩玉斌
联络员:齐英群、韩玉斌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压实责任、防控风险,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实验环境。
2、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加强隐患问题整改,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导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要提级办理、重点督办,共同筑牢校园安全屏障,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 安全稳定工作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