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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北京印刷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8-11-29 来源: 作者: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北京印刷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全体教职工、各单位:

《北京印刷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施行,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8-2019年学校周转房管理费收取标准(不含协议期内)为60元/平米月。

一、为规范周转房管理,维护基本公平并兼顾历史成因,凡超期使用周转房的使用人,具体收取办法如下:

1.自该办法发布之日起, 90天内仍按现有标准收取管理费;

2.90天以上至一年者,凡低于30元/平米月收取标准的,按30元/平米月收取,其他按现有标准收取管理费;

3.一年以上者,按72元/平米月(房屋所处地域市场租价均值的120%)收取;

届时学校将按照《北京印刷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自动进入按月扣缴程序,不再另行通知。

二、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执行本办法的教职工,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印刷学院教职工周转房使用申请表》,学校按照《北京印刷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执行。

北京印刷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