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度第三批、第六批、第七批和第八批资产报废处置由资产所在单位和保管人申请,经资产所在单位不少于3人技术鉴定组鉴定及单位负责人同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及学校审核批准,上报北京市教委备案后,依照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过渡期资产报废处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交由北京市产权交易所进行处置。现已完成全部处置流程,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8日
附件:2023年第三批报废处置资产明细
2023年第六批报废处置资产明细
2023年第七批报废处置资产明细
2023年第八批报废处置资产明细